关于原公安大楼办公桌椅二次采购项目质保金处理事宜的公告

       浏览次数:4318次     发布人:管理员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6-02-28

安徽圣诺家具有限公司与阜阳市城市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称“资产公司”)司于 2017 年 10 月 20 日签订了《原公安大楼办公桌椅二次采购项目合同》,由安徽圣诺家具有限公司承包资产公司 原公安大楼办公桌椅二次采购项目 项目。根据合同约定,该合同项下的质保期已于2023年7月6日届满。截至目前,尚有质保金余款【8628】元(下称“该笔款项”)未完成最终结算。

因资产公司无法联系到安徽圣诺家具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员,请安徽圣诺家具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(30)日内,指派专人凭有效授权文件主动与资产公司联系(联系电话:0558-3681158)沟通相关款项结算退还事宜。

逾期,资产公司将视为安徽圣诺家具有限公司放弃该笔款项,资产公司将对该质保金做相关账务处理,相关不利后果将由安徽圣诺家具有限公司自行承担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阜阳市城市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

2026年2月27日  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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